通知公告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云南赫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7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DZB-2025-0601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1.867092万元(大写:伍拾壹万捌仟陆佰柒拾元玖角贰分)

最高限价:51.867092万元(大写:伍拾壹万捌仟陆佰柒拾元玖角贰分)

5.采购需求: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室设备一批,具体内容以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标段

序号

是否

进口

产品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1

1

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云平台(基础平台)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0

2

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云平台(无人机基本知识模块)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0

3

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云平台(民航执照模块)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0

4

无人机虚拟仿真实训云平台(行业技能模块)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0

5

配套遥控器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5

6

工作站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20

7

智慧黑板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8

视频展台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9

集中控制系统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10

智能笔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11

麦克风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12

一体化音箱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13

交换机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14

智能讲桌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第五章

1

    

注: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响应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及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采购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指定地点。

★8.质保期要求:严格按照厂家三包政策执行。质保期内对有缺陷、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货物提供退货服务(供应商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所指工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云南赫达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泰宇驾校办公楼四楼)

3.方式:现场获取,请磋商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封面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进行修正补充。

4.售价:¥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云南赫达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泰宇驾校办公楼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泰宇驾校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天。

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

1标段: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或银行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账户信息:

  行: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云南赫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750 2140 0000 0006 599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5087527654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赫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泰宇驾校办公楼四楼  

  人:张先生

    话:1398751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5-682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