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文件的通知》(保纪发电〔2019〕3号)文件的要求,针对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严禁奢侈浪费。
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
3.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4.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5.严禁用公款送节礼。
6.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7.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及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8.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其安排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9.严禁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物接待范围接待。
10.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
11. 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
12.严禁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13.严禁赌酒赌博。
14.严禁收受名贵特产、高档酒茶、“天价烟”等其他特殊定制品和特殊资源。
15.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纪律作风,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学院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禁令,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学院计财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要求,严格审查公款报账的内容,严禁出现公款违规行为。
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对出现的紧急情况、重大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等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妥善处置。
中共保山技师学院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中共保山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