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工作职责
学院党委办公室是院党委的办事机构,在院党委领导下,履行服务、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参谋助手等职能。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督促检查党委决定事项及党委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2. 起草学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拟定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负责学院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和兄弟院校党委来校的接待工作。
3. 根据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委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决议和纪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学院党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及学院党群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4. 协助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接收转呈校内各单位向学院党委的请示、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5. 负责学院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
6. 负责学院宣传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院宣传通讯网,审批和指导基层的宣传报道,订阅党报党刊资料;负责学院简报编辑、校对、印刷和发行工作及学院各类宣传刊物的管理;负责对学院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学院各种活动的摄影摄像及图片视频的编辑整理;负责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 负责学院老干部工作。宣传贯彻中央、省、市级和学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老干部的安置,服务工作。
8. 负责学院的挂钩扶贫工作。具体执行学院党委决定的挂钩扶贫相关工作。
9. 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10. 完成上级、学院党委书记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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