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组织管理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担负着维护全院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和优化教学环境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学院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务(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设备和教材管理等工作,为学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
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和产学研综合协调工作。
2.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与学院教学工作发展状况,按照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层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学院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院教学改革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规划、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组织协调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运行和过程管理。根据教学计划,确定班级开设课程,统筹各系部教师教学任务,组织编排课程表、辅导表,下达授课、停课、复课通知。组织教学常规的实施、检查、督促,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归口管理院系技能比赛、学科竞赛及相关集体活动。
4. 负责监督各系部教师考勤、工作量的统计及执行落实情况,落实课时费发放公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教师的聘用、推优、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学习、进修、培训及聘请外借教师、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教风、学风、师德、师风、教师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5. 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各级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负责确定和审核各系部、各专业考试、考查科目,编排考试日程,处理考试工作各项事宜。组织题库建设、制卷、分发、试卷评改、批阅,评定成绩、学分、学分绩点,并记录、统计、分析和存档。
6. 负责协调组织各系部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比赛及集体活动,负责学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的辅导、鉴定及证书办理、发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学生、优秀班级的表彰、奖励工作。
7. 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与学生档案的归口管理,拟定相关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学生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
8. 负责学校实训工厂和除机房以外的实训设施设备的二级管理,保障各项财产帐实相符、安全完整,规范有效使用,保障教学实训需求。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组织做好自编材料、补充讲义、实习讲义、考试题和技术资料、教学文件的打印和发放工作。
9. 负责对联办学校、挂钩学校的教学协调工作,协助校领导做好校内外的业务交流,调查研究活动。
10.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及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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