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技师学院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隆阳区职业学校
学生就读承诺书
鉴于:
目前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教学管理及就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学校本着为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的原则,为了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了学生的前途发展,凡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将进行严格地教育教学管理,即严格执行我校准军事化管理和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主要条款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我校《准军事化管理规定》和其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等级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
2、在校读书期间服从管理,严禁有挑衅或者顶撞老师、工作人员、学生会干部的行为发生,如违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1严禁在学校卖烟等物品,违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2在校读书期间严禁学生抽烟、饮酒、赌博、进三厅(歌厅、舞厅、游戏厅),一经发现,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记过以上相关处分,并且附带缴纳一次500元的纪律保证金(处分撤销时全额退还,如再犯该纪律保证金由保卫处指定捐赠贫困户。第二次再犯的,则给予开除处分。且因违纪而带来的安全责任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4.1私藏管制刀具,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2学生如有打架、偷盗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有打架行为发生每人交3000元预处理费用。其中500元由班主任与班长领回班级用做班费,其它根据责任划分承担伤者医疗费用,多退少补。
5.1学生严禁翻越围墙、护栏、围栏等,违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2学生严禁夜不归宿,违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3学生私自离校、逃学等行为,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视其情节、认错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严禁学生谈恋爱,一经发现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仍拒不改正,则给予开除;如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则一次性开除。
7、不按规定使用手机、MP3、游戏机、电器等,一经发现,无论价格高低一律没收,不再归还,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8、学生若因学习成绩、奖惩、就业推荐、批评教育、制止违纪行为等原因,对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或学校领导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视情节、认错态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9、学生请假程序:需家长先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签批后并上报系部,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课论处;若请假中存在学生撒谎、家长包庇等行为,视其态度、情节等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私自离校的,一切安全自负。
10、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达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时,家长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必须亲自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处理,并接受相应处分。
11、家长每学期向班主任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情况不少于两次。
12、学生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学校将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组织一次补考,50%以上科目不及格者,劝令退学。
13、一学期学生旷课10节及以上者,处分依次为:取消评优资格、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
14、新生从开学起15日内,凡退学或违纪被开除的学生可以全额退还所交学费和住宿费,除此之外,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15、有以下任何一条违纪情况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公安机关处罚者。
(2)纠合校内、外人员在校内、外行凶滋事者,无论任何理由一律开除。
(3)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
(4)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5)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顶撞教职工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留校察看期间,又违反学校纪律的。
(8)有记过处分,不思悔改,继续违纪者,新的违纪行为达到记过处分的。
(9)私自离校两天以上且无法联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安全管理主要条款
学生如有违反以下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安全后果一律自负,与学校无关:
1、住校生晚归或夜不归宿,或深夜私自外出。
2、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3、学生请假需要家长先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教官批准并上报系部,方可离校,若私自离校外出,或请假中存在学生撒谎、家长包庇等行为。
4、在宿舍及校园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秩序混乱。
5、带校外人员入校或者甚至留宿外来人员。
6、私拉乱接电源线,损坏供电设备、设施。
7、在接通电源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声听、充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8、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热水器、电炊具、电吹风等禁止使用物品。
9、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器械、蜡烛等危险物品。
10、在校园内打闹、随意坐在窗台、上下楼拥挤、跳墙跳楼、活动时不遵守学校纪律。
11、不按规定乘车到校和离开学校,违反禁骑电瓶车、摩托车及黑车规定的。
三、禁止干预条款
为维护学校统一的校纪校规,学校实行“依规治校”,保障良好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学生违纪的,学校严格依照校纪校规给予学生公平、公正的相应处分,学生、家长必须接受,严禁学生、家长在学校以此滋事,严禁家长找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说情、干涉,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及管理制度。
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签字即生效,学校存档一份,家长保留一份。
为维护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的共同权益,搭建一个文明、和谐、高质量的学习和生活校园环境,学生、家长、学校需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以上规章制度。
本承诺书所有内容,学校均予以告知和学习,学生和家长清楚、明白各项规章制度,愿意严格遵守。
学生(签章): 学生家长(签章):
学生身份证号: 家长身份证号:
家长电话: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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