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关于推荐上报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关于推荐上报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人选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教师: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2019年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开展教育扶贫,决定对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名额及方式

(一)资助对象

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

(二)资助名额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保山技师学院)16名。

(三)资助方式

每人一次性资助资金3000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根据通知要求,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特制定如下推荐条件:

1. 必须是我校工作满6年的、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处级领导、管理岗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参加推荐)。

2. 具有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3.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都在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

13条必须同时满足。

4. 自费就读研究生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

5. 自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

6. 其他自费进行学习获得提升的。

46条必须满足其中1条(系部作为推选的参考依据,推荐人需在附件的“先进事迹”栏内进行文字体现)。

7. 在同时满足1-3条和满足4-6条中的其中1条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考虑获得国家、省、市和学校“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表彰奖励。

(二)名额分配(兼职教师划归到系部推荐)

车辆工程系:推荐2

机电信息系:推荐3

食品烹饪系:推荐3

文学艺术系:推荐3

农财服务系:推荐3

合作办学部:推荐2

三、工作要求

(一)资助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原则。

2. 坚持激励性原则,重点突出教育教学实际。

3. 坚持分级推荐、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程序

1. 根据学校的推荐条件,各系部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中按规定名额进行推荐、遴选。不得多报和少报。

2. 各系部将推荐人选上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校内公示5天。

3. 将公示无异议和廉政审核无问题的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

4. 根据党委会研究结果,进行上报人员的材料填写。

5. 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

6. 根据审核结果适时发放资助款。

(三)严肃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和程序组织推荐的系部,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推荐要求和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推荐要求

请各系部对照推荐条件进行推选,并将推荐结果在本系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上报材料

1. 《2019年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系部填写并盖章)。

2. 《2019年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申请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推荐人填写,系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上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20191118日下午5:00前报组织人事处兰俊豪。联系人:陈    兰俊豪

(注:近5年考核结果可以找组织人事处兰俊豪查询)

附件:

                            附件1: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汇总表(校内推荐用表).xls

                                

                                附件2:市直公办学校优秀教师能力提升资助申请表(校内推荐用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