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处是学院组织、人事、劳资综合性管理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2. 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工作。
3. 负责拟订学院人才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进人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各类人事调配、人员聘任、人才引进、临时用工的相关手续。
4. 负责干部人事调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工作。
5. 负责拟定教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修订和完善师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6. 负责教职工考勤统计、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7. 负责教职工退休、评残、抚恤等相关工作。
8. 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绩效工资的统计、审核、发放等工作。
9. 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和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0. 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组织人事处图片